彈性入境機制

彈性入境機制

來臺參加國際會議及展覽之外籍人士即日起可辦理電子簽證入臺

為便利外籍人士來臺參加國際會議及展覽,經濟部制定了外籍人士來臺參加國際會議及展覽彈性入境機制施行作業要點,如該會展活動符合以下要件,即符合彈性入境申辦資格:

一、本要點所稱之外籍人士,係指受邀參加國際會議及展覽之人員與參展廠商。

二、本要點所稱之國際會議,係指本部主辦、協辦或贊助之會議,並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

(一)與會人員來自三個以上國家或地區,且與會人數達五十人以上,其中外國人士達三十人以上。

(二)由符合下列條件之一企業舉行之企業會議:

      1.申請前一年之資產達十億美元以上者。

      2.在中華民國境內設立營運總部,符合產業創新條例相關規定者。

      3.國內員工數達一百人以上者。

      4.國內年營業收入淨額達新臺幣五億元以上者。

      5.區域年營業收入淨額達新臺幣十億元以上者。

      6.經本部或外交部等駐外機構認可之海外臺商,其外籍員工來臺參加之企業會議或教育訓練。

(三)推動國際會議展覽在臺辦理補捐助計畫之會議。

(四)其他經本部專案核准之國際性會議或企業會議。

三、本要點所稱之國際展覽,係指本部主辦、協辦或贊助之展覽,並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

(一)國外直接參展廠商數占參展廠商總數百分之十以上或來自六個以上國家或地區之商展。國外直接參展廠商數之計算,不包括代理商。

(二)推動國際會議展覽在臺辦理補捐助計畫或加強提升我國展覽國際競爭力方案之展覽。

(三)其他經本部專案核准之國際性展覽。

四、外籍人士申請彈性入境,經貿易署書面審查符合基本條件,且經外交部領事事務局核可者,得採線上申請電子簽證方式辦理入境。

配合外交部於本(105)年1月12日起實施之「電子簽證(eVisa)」,原參加會展活動之外籍人士申辦「選擇性落地簽證」入臺已不適用,現全面改為申請eVisa。透過網路申辦電子簽證的「一站式」(申請者於取得Ecode之後,即可自行上網填表、信用卡繳費、經審核通過獲發電簽憑證)便捷服務,並可減少降落後排隊等候辦理落地簽證之時間,原本僅能自桃園及高雄機場入境,亦改為臺灣各國際機場皆可入境。

欲申請eVisa來臺參加國際會議及展覽之外籍人士,可透過在臺會展主辦單位於活動前1個月至活動前10個工作天之間,檢附相關資料函送經濟部國際貿易署申請電子簽證所需之Ecode,再憑此Ecode請外籍人士上網申請eVisa,審核結果將採電子郵件方式通知,通過申請之外籍人士需列印eVisa,並持eVisa憑證及主辦單位英文邀請函入臺。

外籍人士申請彈性入境者,國內主辦單位應確認該外籍人士之人別及身分屬實;外籍人士入境後,如有違反中華民國法令、逾期停留或從事與簽證目的不符之活動時,應主動告知外交部領事事務局、警政及境管相關機關查察。

如有任何疑問,請洽詢:

經濟部推動會議展覽專案辦公室
電話:+886-2-2725-5200 分機1130
傳真號碼:+886-2-2720-0075
E-mail:  mpo@meettaiwan.com
地址:臺北世貿中心展覽大樓 臺北市信義區信義路五段五號3C-36室

 

檔案下載

  • 經濟部辦理外籍人士來臺參加國際會議及展覽彈性入境機制施行作業要點修正規定.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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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附件一 經濟部辦理外籍人士來臺參加國際會議及展覽彈性入境機制施行作業要點申請表.doc
  • 附件二 應邀來臺參加會議或活動向外交部領事事務局申請電子簽證之外籍人士名單.xls
  • 附件三 切結書.doc
  • 附件四 外籍人士來臺參加國際會議及展覽作業流程圖.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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